随笔随心(10) —— 也谈 JavaEye 改名

这个“随心随笔”系列文章,是我在遇到有趣或值得思考的事情时,写的一些随笔,供大家参考。

10. 也谈 JavaEye 改名

9. 关于写书的一事一议

8. 论一论近日的百度侵权问题

7. 计算机图书十二年之体会

6. 闯荡北京值不值?

5. 沙漠里可以钓鱼吗?

4. 做网站比的是慢功夫

3. 给教师朋友的关于CSS的几点教学建议

2. 虚竹的人生启示

1. 如何写好技术博客

0. 大多数设计师将成为自由职业者

JavaEye.com 是在中国相当知名的一个开发者社区,前几天将使用了7年的名称和域名从 JavaEye 改名为 ItEye,原因是 Oracle 公司认为这个名称侵犯了对 Java 这个名称的权利,JavaEye 放弃了通过法律一争高下,选择改名。这里不讨论Oracle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假设 Oracle 的要求是符合法律的,那么这类行动会对未来会产生什么结果呢?从一些相关的文章,可以知道,Oracle 收购 Sun 以后,获得了Java 的控制权,然后关闭许多知名的第三方 Java 开发者社区。Oracle的做法是,开发者社区要由Oracle自己来作;其他人要做Oracle的社区,就是对Oracle的侵权。对于Oracle来说,社区的学习需求要转化为Oracle的培训业务,社区成员之间的自我交流是会影响培训部门业务的。

感觉上,这是个有问题的做法。具体信息可以查看这里,此外还可以参考一篇原 Sun 中国技术社区的高级经理蒋清野的评论文章

8891052-1_l.jpg这让我想到了Merrill Chapman所著的《In Search of Stupidity》(中文翻译为《IT大败局》)一书中,对20世纪80年代的软件巨头 Ashton-Tate 公司的描述。20多年过去了,这个名字已经没有什么人知道了,不过它的产品 dBase 数据库,很多人还是有印象的。这家公司依靠 dBase 数据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如日中天,在软件领域与微软、Lotus 一起三国鼎立。

在《IT大败局》这本书中,总结了这家公司失败的原因:大量封杀基于 dBase 的第三方开发团队,以法律手段进行恐吓,威胁要诉讼那些他认为侵犯了dBase 权利的人;对咨询、培训和出版市场进行封杀,禁止第三方的咨询、培训、出版机构使用任何关于 dBase 这一名称。这些行动的后果就是短短几年,dBase 就一败涂地,被卖给了当时鼎盛的Borland公司,而遗憾的是当时Borland公司的创始人 Philippe 当时也被胜利冲昏头脑,没有抓住机会,失去了对数据库软件的控制权。如果他们两人没有犯错误,可能就不会给 Oracle 和微软的 SQL Server 留下机会了。

这种级别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是一两个产品的竞争,这种级别的企业构建的不仅仅是几款产品,而是围绕产品的整个生态系统。竞争的本质是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没有大量第三方的参与,没有庞大的生态系统,仅仅靠一个公司自身力量,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当然 Oracle 的成功有目共睹,他们采取的任何策略肯定都是尤其考虑和目的的。最终的结果如何,只有靠时间来检验。

蒋清野在文中谈到:“我向来认为,IT行业的进入门槛是在不断降低的。同样一个工程问题,由技术水平相当的两个团队使用不同的技术来实现,在工作量和实际效果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在这个大前提下,谁能够吸引更多的开发人员,谁就能够在生产平台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说的确实非常在理。与之对比的,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在网上流传很广的视频,微软CEO鲍默尔在讲演中高喊“Developers!Developers!”(开发者!开发者!)的视频,。

当然这里还要顺便再指出一点,一个公司这么做,即使你认为这是在错误,最终也必须让市场去评判,而不能是用暴力的方式去不尊重知识产权。绝不能因为分享的名义,就可以放任盗版和侵权。这是中国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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